申請入會

Apply for membership

贊助會員
  • 凡公私團體組織,贊同本會宗旨,願意按期支助本會之經費,符合入會申請書所載之資格條件,經理事會通過者,為贊助會員。
    • 贊助會員無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 可參加協會相關課程與活動,但需另外繳交報名費,費用比照一般會員之2名參加者以外之加收費用。
    • 可參加協會年度會員大會及晚宴,但以兩名為限。
  • 申請加入「中華民國直銷協會」為贊助會員者,須符合下列規定,「理監事會」始得通過其入會﹕
    • 須詳實填寫並簽署「中華民國民國直銷協會會員申請書」。
    • 申請人須無下列情形之一﹕
      • 經刑事有罪判決確定,且未執行完畢者
      • 經法院通緝在案者。
      • 未年滿二十歲者。
      • 經法院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 曾從事非法傳銷行為或相類之活動者。
    • 申請人或申請人所屬之公司行號須係中華民國境內之經合法登記並營運之公司行號。
    • 贊助會員應定期贊助本會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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