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威望WESTAR藥廠符合國際最高等級PIC/S GMP的品管及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條件,同時具備美國藥品及食品生產執照。研發團隊取法於已公開發表的科學研究,以製藥的嚴謹生產兼具「高安全性」及「高效性」營養醫學食品,至今已累積超過80件臨床實驗及20篇期刊論文發表。威望台灣穩健經營26年,擁有健康食品第一家的絕佳優勢,五項健康食品認證、多項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肯定,穩居營養醫學的先驅地位。更提供卓越的事業獎勵計畫,以「榮神益人」為理念,期望帶給人們健康、富足的美好生活。
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號3樓
創辦人John Anderson、Jim與Kathy Coover在2002年於美國設立Isagenix時就懷抱一個遠大志向與崇高目標。對此,Kathy表示,「Jim和我偕同John Anderson創辦Isagenix時,即想改善全世界的健康,讓人們免除身體和經濟困苦,在此同時,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健康與營養保健公司。我們透過直銷工具來傳播這個願景,就知道我們得一次幫助一個人。現在,經過了16年,全球已經有18個市場營運,就算全球超過55萬名客戶,我們還是覺得才剛開始創業。」愛身健儷提供體重管理、活力表現、以及樂活人生的解決方案,並打從心底相信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讓人享有更美好的生活,而到目前為止,全球百萬名身心快樂的客戶也認同這個理念。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6號1樓A1
由於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傳保會)預計將針對各直銷公司之商德糾紛處理制度推行評鑑程序,這雖然不是強制要求,直銷協會商德約法委員會非常願意協助各會員公司為這項評鑑措施預作準備,因此先行辦理「商德糾紛處理制度輔導評鑑」,來協助各會員公司檢視自身之商德糾紛處理制度,並就不足之處提供建議及輔導,使各會員公司能完善並優化其商德糾紛處理制度,以節省未來面對傳保會評鑑之心力。這項輔導評鑑不需要各參加公司準備或提供任何資料,會由商德約法委員會自行從公平會網站提取報備文件,並事後與參加公司的窗口人員以電話或見面方式相互了解與溝通,主要目標還是在於如何找到糾紛處理程序不足的地方並協助加以改善。相信對於減少糾紛發生的機率或協助會員公司優化處理程序都會有極其正面的幫助。欲參與此評鑑之會員公司,請聯繫直銷協會秘書處,協會將協助安排後續評鑑事宜。通過此評鑑之會員公司亦將獲得協會認證之商德標章,以彰示協會對其商德糾紛處理制度之認可。於此,誠盼各會員公司共同參與,攜手打造更優質、透明、公正的產業環境。
對許多上班族來說,每天看著老闆的臉色過活,工作稍有不合老闆胃口,尊嚴還可能會被踩在地上,網路劇《社畜時代》表現出上班族真實生活裡的困窘與無奈,藉由輕薄短小的辦公室情境喜劇拍出上班族的心聲而廣受歡迎,吸引超過16.6萬人追蹤,還推出多組社畜金句,像是經典名言「職場上,不是忍,就是滾」,就曾瞬間被網友讚爆「我要把這句話寫在祖譜上!」直銷協會經營自媒體、持續致力於形塑品牌信任形象,力拚業內有感、社會友善、參與年輕化,因此也推陳出新,不斷開創與新興媒體合作,翻新商德教育推廣與直銷產業形象翻轉,9月與《社畜時代》合作的趣味網路劇已上線播放,從職場百態的共鳴、進而合理化投身直銷產業的正向發展,劇情藉由主角演員在職場環境中遇到困難,卻受到直銷人員的正能量所啟發,進而對於人生與夢想有全新視角與期待,增加對於直銷產業的認同。同時也點出直銷商德的重要觀念,傳遞直銷協會(優質/合法)所屬的優質直銷商與其他劣質直銷大不相同,影片上線後獲得廣大迴響,觀看人數包括臉書15萬次與Youtube 2萬次的流量,總計目前共17萬次觀看,並仍持續攀升中!除此之外,更藉由本次合作協助宣傳「直銷商德企劃大賽」徵選活動,歡迎會員公司所屬同仁或直銷商提案參加,相關活動訊息將於協會官網與活動臉書頁面公布,請持續鎖定最新消息。
根據調查,台灣每天約31位婦女被診斷罹患乳癌,乳癌蟬聯女性10大癌症發生率第一名。雅芳長期推廣乳癌防治公益活動,今年邁入第24年,至今已捐贈台灣乳房重建協會超過530萬元,幫助超過300位女性完成乳房重建。台灣雅芳行銷與電子商務處處長陳冠雅表示,雅芳推出「2018 Pink Light粉紅光計畫」,邀請更多人美心也美的台灣女性,關懷重建乳房,為乳癌病友點亮粉紅溫暖光。活動期間凡購買雅芳指定系列唇膏任一色,每購買乙支,雅芳即捐贈10元作為乳房重建補助基金。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0月8日邀請公平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立委林岱樺特別關注國內多層次傳銷業者過於氾濫的議題,她建議公平會應提高多層次傳銷事業條件的進入門檻,且資本額訂在500萬元以上,希望藉由提高多層次傳銷產業的進入門檻,以達「良幣逐劣幣」之效,否則進入門檻過低,容易生出弊端。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表示,公平會已經在研議資本額是否調整的議題,確實有些行業不適合資本額不設限,但也有些行業涉及須取得執照等問題,跨業別間差異很大,會再持續討論。林岱樺進一步建議,公平會應就4大方向做全盤檢討,除了提高資本額,將多層次傳銷列為特許行業、設置保證金制度、書面契約電子化,都有助於讓多層次傳銷的環境與制度更健全。黃美瑛回應,公平會將在1個月內,就4大建議彙整出初步意見,並將意見送交經濟委員會。
直銷商跟上線購買的產品,因上線個人因素有產品瑕疵,如果直銷商將該產品轉賣給下線,造成下線的損害,則直銷商應該找上線或直銷公司負責呢?通常直銷商需要商品時,會以自己的身分向直銷公司購買商品;但有時因為商品數量缺貨、或其他原因,直銷商會轉向上線購買商品,此時若上線提供的商品因該上線直銷商個人因素而有瑕疵,導致直銷商受到損害,直銷商應該向上線或直銷公司請求損害賠償?這個問題會因直銷商係屬於消費者或經營者身分使用該瑕疵商品,而有不同的結果。若直銷商向上線購買商品後係自己使用,則此時直銷商為使用產品的「消費者」,其與上線之間的商品瑕疵爭議應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處理,並且上線與直銷公司對該下線直銷商負有連帶責任。但如果直銷商向上線購買產品後,繼續將產品銷售給其他直銷商或消費者,則由於直銷商並未屬於產品的「最終消費」者,故直銷商無法主張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處理商品瑕疵問題。此時直銷商應回歸民法買賣契約的規定,向商品的出賣人(即上線)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並請求出賣人給付消費者因所受損害而向自己追討的損害賠償費用;上線則無法再依此向直銷公司主張物之瑕疵擔保的責任,因為商品瑕疵發生在上線。
【節錄自Q&A直銷法律實務問題】